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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家庭共济账户能不能累计起付线?

02-06     浏览量:209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家庭共济账户能不能累计起付线?

不能。家庭共济账户不能累计起付报销,也无法共享起付线。

举例:我(职保)给父亲(职保)共享我的家庭账户,父亲看门诊时,是以他的个人身份去就医,虽然使用了我个人账户的钱,但发生的费用累计他的起付线,不会累计我的起付线。

此外,所有医保相关目录外费用以及目录内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均不能参与起付线的累计与报销。

起付线怎么累计计算?

例如:某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李某,2023年2月1日起两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次在三级医院,发生普通门诊就医费用为400元,其中目录范围内费用为300元,第二次在一级医院,发生普通门诊就医费用为800元,其中目录范围内费用为700元,起付标准计入多少?第二次就医还要从头计算起付标准吗?

答:起付线采取年度累计的方式计算,即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一次或多次普通门诊就医的目录范围内费用累计超过对应人员类别的起付标准后,开始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700元,李某第一次就诊目录范围内费用300元计入当年度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因未达到起付标准,统筹基金不予报销。李某2023年第二次普通门诊就医目录范围内的700元中,400元累计补齐起付标准,剩余300元目录范围内费用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目录外费用以及目录内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均不参与累计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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